我所自成立以来,全体员工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宗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先后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机构等12000余户,其中有: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西北橡胶研究设计院、咸阳市财政局、咸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咸阳电视台、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陕西第二印刷厂、咸阳市印染厂、咸阳市印刷厂、陕西海纳广播电视公司、陕西富源水电有限公司、陕西同辉国际贸易公司、陕西飞轮有限公司、陕西亨星投资有限公司、咸阳市热力公司(四大公司)咸阳市农行、咸阳市工行、咸阳市人民法院、咸阳市秦都区国有投资公司、咸阳社会福利院、咸阳市殡仪馆、咸阳彩色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回收公司、咸阳秦城交通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市客运管理处、咸阳长顺汽车贸易公司、咸阳市出租公司、陕西鑫林汽车贸易公司、咸阳市地方病防治所、咸阳市卫生学校、咸阳中学、咸阳兴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咸阳市市政工程公司、咸阳市红十字血站、杨陵海华实业有限公司、咸阳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处、咸阳水利机械施工队、咸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亨星集团庆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汉和飞轮(北京)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等等。
在承办各项业务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关,同时在保护国家利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并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